关键要点:
*质疑期限:供应商须在知悉其权益受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质疑提交方式:支持线上提交或书面纸质提交。
*质疑函格式要求:需遵循《政府招标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发布的《政府招标采购质疑函范本》规定,具体详情可访问当地政府招标采购网站获取。
*不满答复处理:若对采购方或代理机构的回复不满意,或未于规定时间内收到答复,则供应商有权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地方财政部门提起正式投诉。
政府招标采购中供应商质疑与投诉的操作指引
当供应商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有权利通过正规渠道表达异议并寻求解决。为了确保这一过程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几点关键信息:
1. 质疑提出时间限制:自意识到利益受损之日起(包括但不限于得知中标结果、合同条款等),供应商必须尽快行动,在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时间框架内向负责该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直接向采购人发出质疑通知。
2. 接受质疑的方式:为方便不同类型的参与者,目前允许两种形式的质疑文件提交——电子版通过官方指定平台上传;或者传统方式即准备纸质版材料邮寄至相关单位地址。
3. 质疑文档编制指导:撰写质疑书时务必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条文以及由财政部特别设计提供的模板样式。这些资源通常可以在各省市自治区设立的政府招标采购官方网站上找到详细说明。
4. 后续步骤说明:一旦收到质疑反馈但对其内容存有异议,或是遇到长时间无回应的情况,供应商可在原定回复截止日期之后再给予对方15个工作日作为宽限期。如果问题仍未得到妥善处理,则可以进一步采取行动,将案件升级至所在地区的财政管理部门进行深入调查及裁决。
通过上述流程,旨在保障所有参与政府招标采购活动的企业和个人能够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中运营,同时也鼓励各方积极沟通解决问题,共同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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